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 峰审批投资[2024]7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1.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改造、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新增生物除臭系统、生物池改造、新建消毒接触池、******消防系统改造、地磅、破路及恢复、破绿化及恢复等。2.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由(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提升到《邯郸市水污染物暂行排放限制》A 标(准 IV 类)。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不含总监)应≥4人,其中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3.1.5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11 月 0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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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管理局 李锐杰 0310-******;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张磊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峰峰矿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峰峰矿区新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 |
11. 联系方式
******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邯郸市峰峰矿区 |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35号院1号楼2层238 |
邮 编:056200 | 邮 编:102200 |
联 系 人:李锐杰 | 联 系 人:张磊 |
电 话:****** | 电话:******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 网 址:/ |
******银行: / | ******银行:/ |
账 号: / |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