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中心扩建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001
各投标人:
******控制中心扩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修改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问题: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报价注意事项中关于土方工程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土方外运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另:单价不应包含可能因场地或土质等原因造成需外购土回填,实际不同时应据实调整。 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报价注意事项中“施工降水方案、排水降水天数及疏干井数量、回灌井数量、排水沟、集水井施工、拆除及引起的土方等工程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因实际工程量不同而调整”不合理,上述情况据实调整。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投标人应在充分阅读图纸和招标技术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括该清单和招标技术要求中的所有工作内容”违背闽建[2024]9号文规定。招标人应对招标清单和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报价根据招标清单进行报价,若图纸和招标技术要求与清单描述不一致,中标后清单单价应予以调整。 4、条款: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规模缩小或扩大时,招标人只对已发生的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工程量与中标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在可以施工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进场施工,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疑问:不合理。上述情况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予以中标人工期及费用补偿。 5、条款:中标人应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并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 天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 疑问:清单核对时间太紧迫,建议调整为中标人应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8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45天内内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 6、主要材料及机械台班价格调整应符合闽建[2024]9号文相关约定! 7、合同中关于台风、雨季等不可抗力事件及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不可抗力事件若发生工期应予以顺延,费用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8、专业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应 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答:1、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执行;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调整,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正文内容已重新发布详见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4/5/7/8均按招标文件执行;6、按闽建[2024]9号文执行。
问题:1、依据闽建〔2024〕9 号文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本项目包干不符合文件要求,请调整; 2、人防门参考17年上半年材料费,单价偏低; 3、回填方综合单价24.5元左右,单价偏低,请调整。
答:1/2/3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题:2、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和合同条款中的“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90日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28日止;”
2、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内容调整,现重新发布招标文件(zbf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本项目变更公告处下载新发布的资料, 并采用变更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控制中心
******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