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
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审批招标核字【202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以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配电管线、燃气管网、生态停车场、门卫室等配套工程。主要铺设供水管网,雨******消防水池和泵房、配电室、门卫室、围墙等。
2.1.2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2.1.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4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配套工程,二标段: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预算编制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19 00:00:00
至
2025-02-24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北专区)、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肖彦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建设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0 |
| 广平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0 |
11.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广平县人民路东段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永胜里 |
| 邮编: |
057650 |
邮编: |
056000 |
| 联系人: |
朱超 |
联系人: |
郭肖彦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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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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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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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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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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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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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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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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