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救援类无人机机场(灭火无人机)项目
采购编号: HBBB—WZ—GKXJ—25—1566
非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实施机构:******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盖单位章)
2025年7月
简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应答文件规定
附件1 应答函
附件2 报价文件
附件3 技术商务条款偏差表
附件4货物设备技术指标说明
简版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救援类无人机机场(灭火无人机)项目
1.2 采购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天然林保护工作,提升厂区森林火灾发现和灭火能力,依据2025年森林防火工作计划,现采购救援类无人机(灭火无人机)一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 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救援类无人机(灭火无人机)一套,含飞行平台、抛投水基灭火弹模块、空吊系统模块、喊话/照明套装模块、智能电池、高速内存卡、无人机保险、耗材(水基灭火弹10L)、操作执照培训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8?9供货期限?8?0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供货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供货)。
安装调试进度要求:(到货后 1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
2.3 服务地点: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标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向前顺推1年。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可接受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 7 月 14 日 15 :00至2025年 7 月 18 日16 :00(北京时间)。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该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参与项目前需上传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3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

|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并于邮件内容编辑“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收到该邮生后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有限责任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座机)******(手机) (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请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5.2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0 日 16 :00(北京时间)。******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未完成报价或未上传电子版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启应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天府二街南复地·复城国际T1座18F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028-******
采购单位联系人: 肖毅
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9 其他说明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纳入相应供应商灰名单。
采购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