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请在******平台(新版)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03,******),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项目编号:JSTCC******76),关注项目通过后,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在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其效力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请参考登录网页相关指南或使用手册)提醒:供应商必须在上述采购文件发布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及获取采购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即关闭,不再接受文件获取。
(三)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报价人应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