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301G
******1001
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025 年海林市 乡村振兴衔接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海林镇智能温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
******************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2025 年海林市乡村振兴衔接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海林镇智能温室项目;
2.2建设地点:海林市海林镇;
2.3建设规模:新建 4 栋智能温室大棚,3×4 彩钢房 4 座,水井一口,变 压器一台,新建棚内蓄水池 8 立方米、安装配电箱 4 个;配套工 程包括砂石道路、给水管线、排水沟工程、外网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9日,共计60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
******.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 1 人(土建专业),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土建专业),管理机构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五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高玉国
电 话:
******
******人民政府
地 址:海林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十一条路荣锦名都东门门市194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