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磁县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磁县行政审批局 以磁审批审字[2023]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部门自筹及县财政视财力状况统筹予以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磁县。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村营、岳城镇2个乡镇7个村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9处;磁州镇、路村营乡及讲武城镇3个乡镇18个村庄的19座污水处理站的提升改造等 2.3 工 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1 3.1.3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武 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磁县分局 地 址:友谊北大街286 号 邮 编:056500 联 系 人:苗志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华浩天际A座 邮 编:056004 联 系 人:郑武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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